一种标注含氮量为≥18%、有机磷含量为≥46%的磷酸二铵,经过检测,实际氮磷含量仅为5.25%和0.03%。近日,乌苏市工商局夹河子工商所查处了一起坑农害农案,并封存了库存的76袋化肥,没有让一袋假化肥流入市场。
2月17日上午,乌苏市九间楼乡农民刘培军等4人,在乌苏市黄河路市场某农资店购进11吨磷酸二铵,货款共计3.41万元。在购买化肥1周后,刘培军等人发现买来的化肥研不碎也烧不化,怀疑有质量问题,随即与经销商协商要求退货。但由于当初他们在购买化肥时没有索要任何凭证,且时间较长,经销商拒不承认刘培军等人的化肥是其所售化肥。协商未果后牞3月4日刘培军等人来到夹河子工商所、夹河子消协分会投诉。
工商所、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针对取证难的问题,于当日下午带上化肥,驱车赶到石河子市国家农业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化肥进行检测。经检测,确定为劣质化肥。工商所工作人员当晚即对化肥进行了封存处理。
在消协分会与农资经销商多次协调后,该经销商退还了刘培军等4人的化肥款3.41万元,并按货款价值的一倍,赔偿刘培军等4人相关经济损失3.4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