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逐步扩大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规模,到2011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的目标。
《意见》提出,2009年-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招聘3000余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招聘规模。统筹城乡卫生资源,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继续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项目,加大医学类高校毕业生选拔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用3年时间,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培训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137万人次;实施定单定向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此外,《意见》对加强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护理、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卫生机构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对健全卫生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流动机制提出了有力的政策。(记者黄小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