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申请经适房购买或货币补贴准入标准确定
发布:2011-3-8 22:31:36 来源:生活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6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今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准入标准确定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289元和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经适房购买或货币补贴。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1000户中号家庭,中号家庭在一年内购房每户将获4万元货币补贴。中号家庭在购房时,可以买新房,也可以买二手房。除经适房购房货币补贴外,政府组织建设的经适房建设项目也受到市民极大关注。去年征仪路花园小区经适房公开摇号吸引了数千人排队抢购,平均7.4个人争购一套房。今年我市组织的经适房建设包括征仪路花园小区三期、群力宜居家园三期、河山街项目和群力西区易地安置配建项目,可提供经适房4000套。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市对经适房实行“两审一登记”、“两审两公示”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开宝马买经适房”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申请经适房购买或货币补贴准入标准
按照市住房局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哈尔滨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今年城区(不含呼兰区和阿城区)城市居民申请经适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标准为:
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2289元(去年为11121元)。
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注:其他区、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保障住房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