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到4种“编外人”
今(2009)年3月,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出台多项新规,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到个体工商户、零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4种“编外人”,为他们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优惠的政策保障。据统计,新政策出台两个月来,非公企业新增建户149家11700人,近30名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近50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公积金账户。
5日上午,出租车司机刘肇山顺利缴纳了公积金,成为哈市自由职业者中的公积金缴纳人之一。刘师傅每月有2500多元收入,妻子下岗,儿子刚参加工作不久。之所以选择缴纳公积金,用刘师傅的话说:“存缴公积金就像银行的零存整取,权当储蓄了,半年后如果买房,就能享受贷款利率优惠,非常实用。”
过去,公积金的存缴使用,一直限于正式职工。今年3月,哈市将“扩大公积金惠及人群”列入“百项惠民”项目中,陆续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的政策规定。
据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文祥介绍,现在越来越多的百姓渴望被纳入公积金的惠及范畴,但因为没有固定工作而无法交纳公积金,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经过多方调研和慎重考虑,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到个体工商户、零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4种“编外人”,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会群体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为他们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优惠的政策保障,同时也将提高哈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量和覆盖面以及公积金的使用率。
据悉,今年1至5月,哈市新增开户单位175家16200人,归集公积金11.5亿元。由于哈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积金已实现全覆盖,因此,新增的公积金开户人数绝大多数集中在非公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