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电碳路一名男子因债主上门讨债自焚。前往现场救助的香坊公安分局铁东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两名公安助理员被烧伤。
7日14时20分,哈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下达指令:香坊公安分局铁东派出所辖区电碳路41号一个已停业的旅店内有人要自焚。民警牛永刚、吕勤禄,公安助理员宋彦明、陶冠宇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在旅店308房门外,聚集多名群众。经询问,这些人都是来讨要欠款的。在场的一名群众说:“室内是宫某某,此人因经营不善欠了很多账,我们是来要债的。现在宫某某威胁要点燃汽油自杀。”牛永刚立即劝他一定要冷静,就在这时,室内突然发生了爆炸。瞬间,牛永刚和宋彦明即被气浪冲倒。牛永刚、宋彦明、陶冠宇不顾伤痛冲进火场,迅速搜救伤者,但随即被室内浓烟熏倒。随后,增援民警将烧伤民警救出火场。宫某某被确认已死亡。
经初步调查,自焚者名叫宫晓东,男,46岁,为黑龙江森工储运仓库物资回收站负责人。
记者从市五院了解到,牛永刚颜面和手部三度烧伤,烧伤面积为5%;宋彦明颜面和双手三度烧伤,烧伤面积2%;陶冠宇腿部受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