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哈市“物业管理年”。哈尔滨的物业该怎么管?怎么管才会好?下半年,我市将出台7项物业配套政策,修订、完善3项既有政策。这10项政策,将与哈市既有物业法规政策衔接,形成以《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以《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办法》为主线,支撑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法规政策框架体系。房屋漏雨、电梯故障、收费不透明等物业问题都将有细则管理。
今年上半年,为进一步畅通市民对物业问题投诉、咨询的渠道,我市新建了全市物业统一投诉接待受理平台,7月15日面向全市正式开通了“96365”,24小时全天候受理群众的咨询与投诉。截至目前,全市已启动老旧住宅维修改造21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万多户;全年将完成老旧住宅维修改造7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0万余户。上半年第一次集中对物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32家物业被清退。对供热并网改造遗留的291个小锅炉房整治改造,移植转换使用功能,用于物业服务、社区办公、居民休闲娱乐活动用房,或者还建绿地、庭院,9月末前将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做了这些还不够,“物业之乱”的关键因素是现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不够完善,没有形成体系。此次拟出台的10项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或许是治“乱”的“解药”——其中3项政策是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实际需要新起草了7项政策法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物业服务社会第三方监管管理办法》、《物业费实行委托管理暂行规定》、《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和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完善哈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