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两万余元,银行催收也不当回事,被起诉后,不仅要归还本金,还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并被处三万元罚金。
2009年9月,王某某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于同年12月23日、24日透支人民币两万元后逾期不归还。发卡行多次催收,王某某拒不归还。近日,王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据道里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王某某使用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刷POS机套取现金,构成犯罪。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经济犯罪案件,尤以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居多,约占案件数的70%。而该类犯罪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量达80%以上。在确定持卡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后,满足“123”条件,即本金数额超过一万元、两次有效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该罪。
检察人员提醒,一旦触犯法律,被告人不但有义务偿还银行的全部款项,还要在被判处自由刑的同时,缴纳至少2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