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卖、怎么卖?这个问题终于见亮。近日,市住房保障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市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通知》,允许部分符合条件且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满5年的房主,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适房。对未满5年的则不可以。
房屋上市交易时,由经适房所有者缴纳10%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按此要求,我市自《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5号令)出台后,首个由政府组织建设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泰山家园小区,部分经适房符合规定条件,可将房屋上市交易。
什么样的经适房能上市交易?
按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以下简称购房人)上市交易或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按项目建设执行政策不同,分阶段管理。
一是执行《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5号令)政策建设,并于2005年6月9日之前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二是执行《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5号令)政策建设,并于2005年6月9日之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已满5年(含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满5年的,只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出售单价不得高于出售时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价,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
三是执行《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3号令)政策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转让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按此要求,我市自《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首个由政府组织建设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泰山家园小区,符合规定条件,可将房屋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需要补差价吗?
细则指出,缴纳价款标准,执行《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5号令)政策规定。上市交易时,由购房人按房屋坐落宗地的基准地价1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10%的土地出让金,需交多少钱?市国土资源局南岗分局办事窗口相关负责人就泰山家园地段的经济适用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该负责人给出如下计算公式:经适房所在地类价格,乘以10%再乘以经济适用房土地分摊面积就是所要缴纳的费用。泰山家园属三类地段,每平方米地类价格为364元,乘上10%后,再乘以经济适用房土地的分摊面积,根据你家房子的面积大小,费用就计算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