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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话题
近日,有人在微博上贴出一幅刺目的照片:埃及卢克索神庙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浮雕上,刻画着汉字“丁××到此一游”。神庙与汉字,两大文明竟以如此方式相遇,实在让人尴尬。在中国公民素质备受诟病的情况下,“丢脸丢到国外”更激起了民众的愤怒,人肉、曝光、谴责乃至谩骂……而这位肇事的“涂鸦者”竟是一位未成年人。在一夜的哭泣和公开的道歉之后,我们真正该做的是什么?
“到此一游”的故事出现在很多地方,也无数次被人提起又渐渐消沉,难道只是让它一次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表达自身道德优越感的一时满足吗?千年的文物被毁,深深的刺痛了人们的心,但一次次的“到此一游”应该刻在谁的心上,才能从此避免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主题观点
观点一:“到此一游”镜子照人正己 ·傅达林
刻下“到此一游”的后果,一般体现为法律上的处罚和舆论上的谴责两方面,前者需要执法部门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后者则依赖公共舆论,在不伤及当事人人格尊严与法定权益的基础上,进行一般的否定性评价。目前来看,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并未涉及到法律上的处罚,而公众的反应则大大超乎舆论谴责的限度,甚至在法律上衡量,涉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本质上与谴责对象的行为并无二致。就此而言,埃及神庙事件为我们反思文明短板提供了镜鉴,也为我们检讨自身评判的立场和思维提供了契机。
观点二:“到此一游”背后的原因何在 ·邓海建
有人说,中国游客出门都带着一把刀,但凡能题字刻名的地方,都会随时“泼墨挥毫”。
这话虽然有些刻薄,却也是客观实在。真正考量背后的原因,无非三个:一是“刻字族”缺乏公德意识。景区质保又偏偏遭遇公地悲剧,只顾自己高兴、懒得管别人怎么想,因此,一旦有机会四处溜达,自然要像宣誓主权一样宣扬自我存在感,既证明自己曾经到达过的“荣耀”,也借此提醒比后来者“更早”。二是法律问题道德化。有些涂鸦刻字,属于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有些“到此一游”,恐怕就要归属于侵权破坏的范畴。如果损失是不可逆转的,显然就不是轻飘飘的“道歉”能了事。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囿于公德而很少诉诸法律,将类似违法行为统统归咎于“不文明行为”,幻想通过道德说教、批评教育来解决一切问题。三是虚浮的“题字热”。文人骚客倒也罢了,长城内外、大河上下,有权有钱者题出来供瞻仰的丑字、怪字还少吗?公共资源既然可以被他们拿来丢人现眼,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写上一笔?正是在这样的逻辑与规则之下,个个都想在青山绿水上浓墨重彩地盖章刻字。从这个意义上说,“丁×昊”不是一个人,而是生长在一种文化陋习下的浩浩荡荡的一群人。
观点三:激发“到此一游”的文明耻感 ·李浩燃
“到此一游”的风波,理应成为反思文明素养的契机。面对刻字,现场中国游客莫不感觉羞愧,甚至连导游也赶紧走开。微博热议、媒体讨论中,惭愧、耻辱的情绪,谴责、反省的主调,也让人看到整个社会对文明素质的强烈吁求、一个国家文明意识的自我审思。未成年人犯错在所难免,应予以必要宽容并助其改正,但整个社会则应以此为镜、自我检视。
的确,“到此一游”远涉重洋,也是国内不文明言行的不自觉“输出”。从被刻字弄得遍体鳞伤的长城,到赫然出现在故宫大铜缸上的涂划,都是孩子耳濡目染的“活教材”。习惯了乱闯红灯,出了国可能也会“红绿色盲”;习惯了大声喧哗,在国外也难以主动调低音量。从这个角度说,文明习惯的养成不分海内外,文明素养的提升,更需要每个人的日常践行。
有人说,最好的“到此一游”,是把旅途中所有的美好都刻在心上。而提升文明素养,也需在心上刻下这让人蒙羞的“到此一游”。在拥堵的公路上随意并道时,在地铁的长队里加塞插队时,在逃票成功洋洋得意时,在网络空间掐架骂娘时,这几个字就该闪动警示之光,提醒你触碰到了文明的红线。谨记“到此一游”激发的文明耻感,以此自戒自省,以此校言校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才能迈进一步。
观点四:禁止需要法律细分责任 ·王传涛
在法治社会之中,只有用法律去约束和规范公民行为,并用法律去处理那些应该被处罚的人和事,所谓的不文明举动才可能会得到终结。
国民形象,也是一国软实力的象征。随着我国国民越来越多出国旅游,中国游客给世界一个什么印象,已经是个必须考虑的大问题了。出了国门,国人的每一个举止都代表了全体国人。
中华民族曾以“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而引以为豪。但是,社会在进步,文明的内容在扩展,“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的老本,早已经被吃光。孔夫子不会穿越到明代告诉吴承恩,“到此一游”的写法在未来某个世纪具有超强的蛊惑力,也不会穿越到现在来现身说法。公民所有的举止只有写入法律才可能得到凝固。
观点五:“有德有信”始于知敬畏守法纪 ·李晓亮
丁××埃及神庙涂鸦事件一出,和以往一样,网上声音立刻分两派。一是义愤挞伐派,一是理性对待派。前者以人肉搜索谴责为主,稍不注意就可能沦为网络暴力,上纲上线;后者主要有两种吁求,一是呼吁未成年人保护,二是认为涂鸦乃小恶,不如关注权力失范、贪腐等大恶。
就事论事,这两者确应有机结合,才能不枉不纵。谴责陋习劣行,也需理性应对。
树德立信,需从知敬畏、守法纪开始。公德和私德,基本公序良俗、制度敬畏,在日常小事里,在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时就应潜移默化地言传身教,让孩子从小体会到“仁义礼智信”、感受“明德”“修身”与“守法”内蕴。这或许是培养“有德有信中国人”的最基础教程了。
媒体论
5月27日《深圳商报》:尽管“到此一游”陋习泛滥,但以暴易暴的诅咒非但无法提升国民文明素质,反而导致更多景点被“到此一游”。真正有效的做法,一方面,从自我做起,人人都彰显和释放自己的文明行为,然后社会才能慢慢恢复真正文明秩序,才能坚守基本文明底线,才能呵护好不可复制的文物。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文物古迹是公共财产,乱刻乱画就是损害公物,理所当然要受到处罚。
5月27日《北京商报》:这些年,随着国人日益富裕,出国旅游也变得稀松平常。只是,在我们输出“北京镑”的同时,也在输出不太好的国民形象。此前,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指出,我国旅游消费已进入大众化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居民出国旅游,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同时部分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旅游景区乱刻字、过马路时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也常常遭到非议,有损国人形象,影响比较恶劣。
其实,对于“到此一游”这个问题,真的无须分析得那么头头是道。这是一个结结实实的个人修养问题,怨不得别人,也扯不上什么体制、社会、文化的压迫。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尊严都不愿争取,还遑论争取什么更宏大的尊严。
5月28日《光明日报》:能够反思出国旅游的不文明和丑陋行为,能够激发普遍的耻辱感与自尊心,无疑是此次事件引发的正能量。但笔者更关心的是,为何一个孩子,会毫无顾忌地在文物上涂鸦?为何这类涂鸦,不分中外,在景点中比比皆是?除了“不守法”与“不道德”之外,是否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其实所谓“民族素质”,既有文明的积累,也有文化的传承。就文明角度而言,长期以来国民道德自律和法律意识普及方面难尽如人意,使得“刚性”的强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而就文化角度而言,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中,对此类行为的危害性普遍缺乏认识,在相当多人的心目中,“到此一游”之类的涂鸦甚至被视为“风雅之举”。
网友说
@文心衣:“丢人丢到国外“固然不该,但我们同样应该注意到“身边的文明”。在没有国家荣誉等情绪掺杂其间的情况下,对于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也能心存耻感,才是文明的真正体现。只有平时就摒弃了不文明行为,出了国门自然不会丢自己的人丢国家的脸,反之,平时就做习惯了,出门国门也难免会约束不了自己。
@随仙人:中国现在是海外旅游花费最多的国家,“出钱不讨好”的事也越来越多。一个人丢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人“不约而同”地丢人。义愤谴责过后,每个人也要自省,责人不难,难在律己。只有每个人都文明了,才有文明的整体形象,中国的国家形象才不粗陋。
@俞敏洪:到中国每一个旅游点,都有“到此一游”的字样。在国外写了大家知道羞耻,为什么在国内就不知道羞耻呢?我们应该学会先爱护自己的文物,应该懂得在自己脸上写字也是羞耻。孩子可以原谅,大人应该进步。
@张天蔚:到此一游”现象屡禁不止,最好做法是理性地批评加上“从我做起”。如所有在网上表达道德义愤的人都能像他们表达的那样嫉恶如仇且从善如流,都能认真反思从点滴做起,“到此一游”式的丑事早就大大减少了。
@胡印斌:欲求彻底革除涂鸦文化,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方面,自上而下地祛除这类必欲留名而后快的习惯,逐步形成爱护文物的社会共识,不要毁坏文物;另一方面,如果实难祛除,则不妨多一些引导,搞一些让游客能信手涂鸦的设施,以释放这方面的内心压力。比如,涂鸦墙之类的建筑,很多古建、风景名胜都不妨试着搞一些,这也是良性互动。
@追风晓尘:我们现在物质生活条件好了,腰包鼓起来了,也有底气四处转转甚至出国旅游了,这让我们觉得很有“面子”。但“面子”重要,“里子”更重要,“两手满当当,心中空荡荡”是不行的。没有国民文明素养的提升,没有过硬的“里子”做支撑,我们终会大失“面子”。这次的“到此一游”事件就让我们国人感到大失“面子”,教训深刻,我们只有深刻反省,强化“里子”,才能重新赢回“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