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日前出台的《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建设包括哈尔滨在内的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在交通枢纽城市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
《意见》确定,北京、天津、哈尔滨等42个城市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各交通枢纽城市要按照“零距离换乘”的要求,将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市郊铁路、私人交通等设施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紧密衔接,建立主要单体枢纽之间的快速直接连接,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鼓励采取开放式、立体化方式建设枢纽,尽可能实现同站换乘,优化换乘流程,缩短换乘距离。
《意见》指出,交通枢纽要统筹货运枢纽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的空间布局。按照货运“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强化货运枢纽的集疏运功能,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兼容性和安全性,降低物流成本。
《意见》要求,交通枢纽要发展联程联运。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普及电子客票、联网售票,推进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往返、联程、异地等各类客票业务,逐步实现旅客运输“一个时刻表、一次付票款、一张旅行票”。推进大宗散货水铁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实现货物运输“一票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