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滨洲铁路桥为界,道里区段的防洪墙壁灯全都亮着,破损的很少;道外区的墙壁灯却一个都不亮,还有许多已经损坏。采访中,记者发现修缮投用已近一年,道外区江段的防洪墙壁灯监管权竟然还乱作一团。(见今日新晚报A18版)
这些年有种说法,江畔的防洪墙壁灯损坏率高、管理难度大,但如今道里这面搞得亮亮堂堂,一桥之隔的道外不知有何感想?
让百姓想不通的是,“墙壁灯不亮,到底归谁管?”道外区江畔公园管理处和道外区城建局,都说“归对方管”。据说,维修、更换防洪墙壁灯由公园负责,那么,就只剩“点亮”这一哆嗦的事儿了。可就是这举手之劳,却从年前被拖到现在,至今无人出手。
城建局也好,公园管理处也罢,对于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官司”,普通百姓不想去断这个案,也断不明白。老百姓就想问问:为啥一桥之隔,道里区的墙壁灯就亮堂堂,道外区的就黑黢黢?花了钱修缮好的墙壁灯,晚上却不点亮,任由其成为摆设,不是极大的浪费和讽刺吗?近一年的时间,难道还理不清该谁负责这事儿?
剪不断,理还乱;说不清,道不明……这种现象只能说明,某些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着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面对问题,没人反映,就装作看不见,不闻不问;有人反映,尤其是媒体曝光,就互相推诿,埋怨职责不清,摆出一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承担责任的冷脸。要知道,作为政府的每个部门,都是为百姓、为城市服务的,退一步讲,即使是所出现的问题真的与本部门没有直接关系,也完全应该积极应对,或是努力帮助找到责任部门,或是尽力帮助解决问题,而不是轻飘飘的一句“不归我管”就将问题推出去。如此不负责任之举伤民心,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为解决此类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2012年,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正确把握行政问责工作方向、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施意见》还规定,建立部门责任制,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部门之间发生职责争议要主动协商解决,相互推诿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
道外江畔防洪墙壁灯一团漆黑,也许不是一件天大的事,但在这漆黑的一年中,有关部门的推诿和冷漠,绝不是什么小事,如果不对此严肃问责,而是麻木或放纵,还不知会有多少我们早应享有的光明和美景,被人为地推进黑漆漆的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