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市民刘先生在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时发现,交管部门机动车管理电脑系统按5年前出台的文件规定,在车辆落户登记时只能生成打印出10种车体颜色,无法满足目前车辆颜色种类达几十种的现实需求,造成二手车异地买卖不便。为此,他致信公安部交管局,建议修订关于汽车颜色登记的规定。
异地卖车发现车体颜色“违规”
日前,刘先生将自己哈市户籍的二手车卖到秦皇岛市,但秦皇岛方面却拒绝办理落户手续,原因是这台车的实际颜色是太空金色,而车辆行驶证上登记颜色为灰色,车辆颜色和证照登记不符。当地车管部门要求刘先生出具哈市车管部门车辆颜色改变的证明。
而刘先生自从购买这辆车后就从未改变过车体颜色。他立即回到哈市到车管部门了解情况。车管部门解释,目前机动车落户电脑系统中的车体颜色,是依据200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设定的,只有传统的白、灰、黄、粉、红、紫、绿、蓝、棕、黑10种。而近年来,汽车厂家推出了太空金、香槟金、太空银、宝石青等颜色,加上传统颜色可达数十种,但他们电脑系统中设定的颜色却没有改变,无法打印到行驶证等证照上。为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对于系统中没有设定颜色的,在登记时他们按相类似色系“就近”归类的方法,选择已有10种颜色中的一种登记落户。“太空金”归类到“灰”色。这类车辆异地交易时,会遇到车辆实际颜色和证照不符的问题,最初登记部门通常会用出具证明的方式予以解决,但车主会为此在两地往返办理手续。
车辆颜色登记规定滞后
目前,哈市车管部门为刘先生出具了证明材料,他前往秦皇岛市办理完了落户手续。
通过此事,刘先生感到我国车辆落户登记制度中的关于车辆颜色的规定滞后于市场发展,不利于消费者交易。为此,他致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议修订汽车颜色登记相关规定。他在信中表示,无论是从规范登记的角度,还是方便消费者的角度,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当顺应市场发展,在汽车落户时,在车辆颜色登记方面以实际出厂合格证标注为依据,避免汽车实际颜色和证照登记颜色不符、消费者交易不便的事情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