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小饭桌”将有合法身份了。本月31日起,全省各市(地)开始受理“小饭桌”服务许可的审批。
根据《校外托餐机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许可证类别栏应填写校外托餐机构;备注栏应标注最大供餐人数。受理“小饭桌”的许可申请后,监管部门将认真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选址、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施要求、管理制度和人员要求等。
在选址上,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
在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上,要求每个“小饭桌”的建筑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并且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3平方米以上。备餐场所宜设立独立专间,出入口处设更衣、洗手消毒设施;无法设置备餐专间的,就餐场所的出入门口须设防蝇防尘设施。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就餐区面积应与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切配、烹调场所的累计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设专用密闭并易于清洁的保洁柜存放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用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就餐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