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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将启动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监测工作,重点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和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加强就业见习和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四放宽
降低大学生 创业准入门槛
放宽创业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额限制和经营场所限制。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大学生创业者开放,登记设立不受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限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大学生创业者将其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两减免
制定出台 减税免费政策
减税方面: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免费方面: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培训
参加创业培训 可享补贴
建立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站,从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见习三方面入手,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包括创业知识、沙盘模拟、公司仿真及实际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提高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人均1000元。
一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 期限可延长
扩大额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贴息。
扩大范围: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各类经营项目均视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扩大网点: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对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的信用社区从事创业活动,经基层相关部门进行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开业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五服务
加强各项 服务保障措施
公共创业服务:根据大学生的创业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六位一体”的创业服务。
创业项目库服务: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有针对性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对大学生开展项目展示、项目筛选、项目推介、市场预测等专业化服务。
创业专家指导服务: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培训、咨询和实训指导,提高创业质量。
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初创企业,可申请入驻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基地以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和加速孵化三个阶段为重点,打造“苗圃抚育、中心孵化、社会助推”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模式,并以减免租金等方式,为初创企业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融资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对经过创业培训和见习的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成立大学生创业金融服务中心,整合社会各类资金,提供专业、多元、高效融资服务,助推大学生创业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