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对行政执法中的10种违规行为,百姓和企业负责人都可举报。
十种违规行为
对企业实施的“乱检查、乱处罚、乱收费、乱摊派”等“四乱”行为;
违法增设审批条件,超期办理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审批申请,借审批之机“勒、拿、卡、要”等行为;
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罚依据与违法事实不符;
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文规定为违法的行为予以处罚;
超越法定权限或超出行政管辖区域的越权执法行为;
临时工、合同工、协勤人员等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强行或超期扣押财物,将罚没、扣押的财物直接或变相据为己有;
罚款不开票据,借权敛财,中饱私囊;
不履行法定职责,对行政管辖区域内行政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纵容行政违法行为发生;
其他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1-82626228
传真:0451-87010295
投诉举报网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hljfz.gov.cn),“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栏目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收件人: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