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进入装修旺季,不少消费者准备购买装修材料。昨日,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择壁纸时,除考虑壁纸的材质等,还要注意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贴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如购买的壁纸没有中文标识,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壁纸经销店都经销多种品牌多种款式的壁纸,如果产品不标示厂名、厂址等有关信息,销售者就容易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而消费者就有可能把不同品牌、不同生产者的产品混淆,甚至上当受骗。这是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消费者应当坚决抵制,拒绝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