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缴销毁政策不兑现将带来三大后果
现在已经是2006年的10月中旬了,距离发出《通知》的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季度。可是,国家邮政局《通知》中要求的“退缴销毁工作”却没了下文!既不兑现年初的承诺,更见不到7月份《通知》中要求的超过6个月发行期的邮票“退缴销毁”情况的公布,难道国家邮政说话又不算数了吗?这可是事关邮政诚信和社会形象的问题,国家邮政部门难道会不认真对待?!笔者认为,作为国家邮政部门,“一言既出”,绝无戏言。应该严格落实年初出台的各项政策,坚决按照7月份的《通知》精神,及时把2006年超过发行期的纪特邮票的退缴、销毁情况向社会公布。如果“退缴销毁政策”不兑现,将会产生以卞三个严重的后果。
一、国家邮政部门的社会形象和信誉问题再度受损。长期以来,由于纪特邮票发行、销售工作中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和“与民争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对集邮事业、邮市乃至邮政本身的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使国家邮政的社会形象和诚信问题大打折扣。国家邮政部门为了挽回不良影响、重树社会形象,才出台了受到邮人、市场投资者认可的2006年纪特邮票发行政策,特别是年初明文规定的“纪特邮票的发行期为6个月,过期后不得继续向市场销售”的发行承诺,使上半年的集邮和市场都出现了好的转机,“违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控制,新邮票低面值“打折”向市场倾销的现象有所收敛。这说明2006年出台的政策是好的。但是,这么好的政策,如今似有“流产”之兆,令人担忧:《通知》中要求的对超过6个月发行期邮票的“退缴销毁”情况迟迟难以公布、超过6个月的品种仍然在一些公司的柜台里摆着出售,等等。这种订法不是法、承诺不兑现的行为,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会给本来就社会形象不佳的邮政部门带来更为恶劣的社会形象、更为糟糕的信誉问题。
二、消灭新邮“打折”、遏制投机炒新、凝聚和发展集邮者队伍、促进邮市健康发展的努力将成为泡影。今年出台的纪特邮票发行、销售“新政”,对遏制市场投机、炒新行为和缩小新邮票的“打折”幅度,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二级市场上的投机、炒新现象已经大为减少。2006年上半年发行的15种纪特新邮票上市后,价格总体比较平稳,少有大起大落的现象发生;特别是打折的品种大大减少、个别打折票的打折幅度也大为缩小,使广大邮资票品投资者增添了投资信心,从而也促进了集邮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于2006年国家邮政部门出台的“新政”是分不开的。但是,如果10月份不及时兑现年初政策和7月份“退缴销毁工作”《通知》中的承诺,这些都将付之东流,消灭新邮“打折”、遏制投机炒新、凝聚和发展集邮者队伍、促进邮市健康发展的努力也将成为泡影。
三、对2007年纪特新邮票的预订工作产生不良影响。11月份将开始2007年新纪特邮票的预订工作,如果今年的过期纪特邮票的“退缴销毁”政策承诺难以兑现,明年谁还会再继续预订新邮票?!这会对明年国家邮政新纪特邮票的发行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因此,笔者认为,国家邮政局应该明白:目前是到了应该下决心严格执行和兑现2006年过期纪特邮票“退缴销毁”工作“新政”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