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内涵丰富的台湾退回邮件实寄封

发布:2011-11-1 12:42:10  来源:哈尔滨百姓网-收集整理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从1949年台湾当局退居台湾岛,两岸处于敌对隔绝状态以后,台海两岸民众直接通信渐告中断。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两岸民众偶有通过港澳或海外亲友转寄。20世纪70年代,随着两岸交往日渐增多和开放,迫于形势和民众的呼声,台湾当局于1988年4月18日开办寄往大陆水陆路平常函件业务,委托台湾红十字会专设台北50000号信箱,汇总发往香港转寄大陆的函件。同期台湾邮政当局开始接受大陆寄往台湾的函件,但却使用黑色油墨涂抹邮票“中国人民邮政”铭记和加盖反共内容的宣传戳记以后才投递给收件人(不加盖台湾落地戳)。这种非常规做法一直延续到1989年6月。1989年7月两岸民众的信函可以经由第三地直寄大陆,实现了较为正常的通邮,直到上世纪90年代,台海两岸民众在人为阻隔近半个世纪以后才得以直接通邮,通信量也随之增加。其中因人事变迁等多种原因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退件。因此,台海两岸的通邮史,尤其是处理退件的具体办法,受到广大邮史爱好者重视,其相关邮品也成为内涵丰富、不可多得的“双重实寄”自然邮品,为两岸集邮者收集和研究的对象。
  笔者收藏有一枚2003年3月27日由四川省射洪县挂号寄台湾金门退件实寄封。实寄封正面贴有“挂0439射洪629200”签条,加盖四川省射洪县邮政局刻制的“战争招祸,和平造福”邮政宣传戳:封背贴普29《长城—黄崖关》(第二组)30分邮票15枚,合计邮资费4.50元(寄台湾20克信件邮资1,50元十挂号费3.00元/件),符资。盖销“四川射洪/2003.3.27.12./邮政代办1”邮政日戳(收寄戳)。邮件寄达台湾金门后,由于收件人所属邮区为第一军邮局管辖,经查无此人(无人领取),“第一军邮局”在邮件的正面粘贴一张白色纸签退件签条,上盖一枚“第一军邮局”蓝色手形“退回”指示戳记,无戳号。分列7项退回原因,其中第5—7项为“招领逾期”、“关闭歇业”、“拒收”,与其它手形“退回”戳的内容不同;在签条左下方空白处加盖“一局 子001”主管人员红色小印章,随后将邮件退回金门邮政局。金门邮政局在收取“第一军邮局”退件时,又在邮件的正面又加贴一枚淡黄色纸签,上面盖有专用于国际改退函件的红色框格式全英文“退回寄件人”戳记,分列9项“退回原因”,规格为60mm×45mm。实寄封上这两种退件戳型式、使用规定与《中国邮史研究》总第36期刊登的林振南先生撰写的《台湾处理大陆函件新办法》一文中谈及“在对大陆挂号函件作退件处理时,也不再使用全英文的退件戳(签条)而使用中文退件戳(签条)和中文手形退件戳,与处理台湾地区退件形式一样”的论述不尽一致。同时,在实寄封的左侧粘贴了“联邮挂号函件(第070965号)”条形码签条,上面记载有“原号码:0439629200”(以挂号函件退件程序处理)等邮件信息。挂号签条由电脑生成,下联被邮局撕下存档(寄件人不能获得“联邮挂号函件收据”)。由于台湾金门邮政局在处理退件时没有加盖邮政日戳,因此,无法得知处理退件的具体时间。但是,实寄封从台湾退回四川省射洪县后,射洪县邮政局加盖了“四川射洪/2003.7.3.11./投递1”邮政日戳(落地戳),并将退件投交寄件人妥收。自此,这枚邮政处理手续完整,往返大陆—台湾各一次、邮程近100天(一般大陆寄台湾挂号退回函件不超过60天)的“双重实寄封”重新回到了大陆。检视这枚退件实寄封,绝没有人为刻意制作的成分,不失为台湾退改邮件中既有丰富内涵又有史料价值的上佳邮品。
  半个多世纪以来,台海两岸的邮政通信经历了一个曲折和变化的过程,蕴涵着丰富的政治内涵和邮史价值。其中一些看似平常的邮件,却反映了特定历史环境下邮政部门处理两岸邮政业务的特殊方式。21世纪以来,台湾邮政当局在处理大陆退件时正在逐步实行一些新方法,反映在实寄邮品上就颇值得集邮者收集和研究。从笔者介绍的这枚台湾退件实寄封上,就可窥见大陆实寄台湾改退邮件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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