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邮票在专题邮集中的运用

发布:2011-11-1 12:37:09  来源:哈尔滨百姓网-收集整理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话题是从我国比较有名的两枚小型张——J41《里乔内第31届国际邮票博览会》和J42《中国邮票展览·香港》——引起的。它们能不能分别用于有关“长城”或者“花卉”的专题邮集?集邮界大多数人包括一些评审员都持否定意见,如国家级邮展评审员宋晓文在《集邮》总389期撰文指出,J41“虽然是长城,但由于加字后改变了其原有性质(特种邮票已变成纪念邮票,主题亦发生变化),故纳入《话说长城》专题邮集是不妥当的。同样,J42在花卉专题中应避免采用”;《天津集邮》总72期刊登国家级邮展评审员李明的文章讲到,“如果改制品对原邮资票品进行了内容上的修改,那么在专题展品中展示这类改制品时,应为其改制后的专题信息。例如展示J41里乔内第31届国际邮票博览会小型张时,就不能再利用原小型张上的长城图案了,而利用的应是加上去的字:‘里乔内第31届国际邮票博览会'了”。前者讲的是“性质的改变”,后者讲的是“内容的改变”——,仅仅因为这些变化,它们就不能再用于原来的专题吗?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如何理解FIP有关规则的含义?
    关于改制品在专题邮集中的运用,《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有具体的规定:“邮品种类:邮资票品(邮票、小本票、邮政用品、邮资机戳等)及改制品(加盖、改值、略字凿孔等)。如果上述的改制品进行了内容上的修改,不再与原主题有关,则不能以原主题选用。但可用于与修改有关的专题上”。
    其中斜体字的英文原文是:“Modified items are not to be included if the said modification does no longer relates to the original theme”。直译为,“如果该项修改不再与原主题有关,改制品种就不包括在内”,其中没有说到“内容上的修改”。该《指导要点》已于2000年10月由FIP专题集邮委员会作了修订,这句话改为,“However modified items are not to be included if the modification distracts from the original theme (e.g. by making it no longer visible)”。译为:“修改如果分散或干扰了原来的主题(如,由于修改而不可见),改制品种就不再包括在内”。
    可以看出,规则中说的是“与原主题不再有关”以及“分散干扰了原主题”,而不是什么“性质”或“内容”的改变。再看国外评审员的说法——国际邮展评审员陈为乐说,“如果一项变更后的票品已属另一纪念性质、背离了邮集的专题性时,虽然票品本身是该专题的,但这种票品不应考虑作为素材纳入该专题邮集”;国际邮展评审员玛丽安·欧文斯在其《专题集邮讲义》中指出“如果一项变更后的邮品已属于纪念性质,背离了你的专题时,虽然原票本身是专题性的,这项变更后的邮品就不应该考虑纳入邮集”。很明显,他们说的“改变了性质”都是同时“背离了专题(性)”的情况,也就是说,修改背离了原来的主题,就不能使用,如果没有背离原主题,应当还能使用。
    由此可知,宋、李两位先生的说法具有某种程度的误导性,至少是不完整的。
    2.如何看待改制品?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注意两方面:①规则已经把邮资票品的“改制品”(如加盖、改值、略字凿孔等)都列入适用的“邮品种类”;②规定不能使用的情况是,修改的邮品“不再与原主题有关”或者“分散干扰了原主题”。回顾专题集邮的产生与发展,以前它被叫做“主题集邮”,按照邮票的主题来组编邮集,而邮票主图是主题的最佳载体,次要的和细小的图案就无足轻重,由此形成了“ABC分级法”,以此来区分邮票的不同专题价值即等级——当时流行“多用A级图,少用B级图,尽量不用C级图”。试想,连邮票都区分出了等级,那么,由于修改而改变了主题的邮票当然不能用于原来的专题,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现在的专题集邮已发展到叙事性阶段,原先的许多习惯做法被打破,如邮集素材早已不讲什么ABC级,只要有利于展开选题,什么邮品都可以用。想想看,早期帝王头像的邮票用在今天的专题邮集里,说的竟然是他的胡子,这是多么大的突破。当代专题邮集对素材的利用,只要是邮品上现在的信息(无论ABC级,也无论发行目的),都能作为专题信息使用。那么,“改制品”上的现成图案,乃至非主题的其它局部图案和非主图的细节图案,都可以用来表达专题信息。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有没有偏差和失误,值得深思。
    所以,改制品能不能在专题邮集中使用,应当从实际出发,客观地来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地讲,要看改制改掉的是什么:如果改动的是邮票图案,或者加印、加盖、凿孔使得原来的主题图案不可见,就不应该再用于原先的专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被修改的是面值及货币单位,或(因政局变更)改了国名,它完全可以用于原来的专题。因为邮票本身有主题,这种主题并没有因加盖加字而改变,自然可以用于原主题;
    即使修改对于邮票图案有所影响,是否就绝对不能用呢?我认为也需要具体分析对待。比如伪中华邮政有一套防空邮票,是在民国长城图案航空邮票上加盖了炸弹图案和防空文字,陈为乐先生讲这套票不能用作长城专题,只能用于二战专题或者防空专题——我想,用进《长城》邮集里说明日本侵华战争中长城受到破坏的细节,应当是恰如其分的。再如规则中提到的“凿孔”邮票(这种邮票与加盖改值票一起列为改制品),有些英联邦国家在邮票上凿出OHMS(系“为陛下服务”的缩写)的针孔字样,假如邮票主图为狮子,那么用在《狮子》邮集中也很有意义(狮子是英皇室的象征)。只有当这种加盖“不再与原主题有关”的时候,才“不能以原主题选用”。
    3.J41、J42是何种属性?
     邮票目录上注明它们都是“小型张加字”。其实,“加字张”原本是邮市的流行称谓——这个名称可以显示出它们偏少的发行量和应有的市价(并不能反映它们的真实身份),久而久之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称呼,象“一片红”、“宫门倒”一样,无须查考其准确性和合理性。但是要划定其性质,就应当重新来认识,因为这种定性,涉及到它们能否作为邮集素材,是非常重要的。严格地讲,两枚小型张都是独立成套的邮票,不属于“加字张”。也就是说,J41《里乔内邮票博览会》采用了与T38《长城》小型张完全相同的图案(长城),J42《中国邮票展览·香港》采用了与T37《山茶花》小型张完全相同的图案(山茶花),它们分别是为两次博览会专门发行的邮票,由于时间(或其它的)原因没有另外设计图案而是直接选用了现成的邮票图案,发行时间也与T38和T37差不了多少,所以它们不应当属于《长城》和《山茶花》的加字。换一种说法,假如当初没有采用长城或山茶花图案,而是另外设计的(比如是桥的图案),边纸上也加印了“XX邮票博览会”的字样,它们显然不能被叫做“加字张”,那么选用了与其它邮票一样的图案就一定是“加字张”吗,分明是错误的思维定势在干扰我们的眼力。玛丽安·欧文斯女士说过一段话,“假如你的专题是鸟,而你的某一项鸟类邮品为了红十字会慈善事业而加盖或改值,这项票品就不应放在鸟邮集中。反之,一枚为了筹募红十字会慈善基金发行的邮票,在邮票图案中明显有一只鸟,它就被许可纳入邮集”(《专题集邮讲义》)。同样的道理,现在是《里乔内博览会》邮票图案里有长城,不是《长城》邮票中加印了“里乔内博览会”的文字。
    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便是“加字”,也不应该影响它们在长城或者花卉专题中的使用。规则所谓的修改,指的是在有效的邮资图上进行的加字或加盖,不是指边纸上的加字修改。假如是在这两种小型张的邮资图(即“山海关”和“宝珠茶”邮票)上加字,按照规则,它们就不宜再用于长城或者花卉专题。但J41M、J42M的所谓加字都是在边纸上,没有涉及到邮票的任何有效部位。我们知道,小型张的边纸与邮票边纸具有相同的性质,无论在上边作何种修改,都不能改变邮资图本身的内容和主题,如同印在邮局全张上的“北京邮票厂”厂铭文字一样,对邮票不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所以,这两个品种完全可以作为长城或者花卉专题的适用素材。同时需要注意,专题邮集中不提倡使用小型张,尤其是与邮票同图的小型张,除非小型张的邮票图案独立于该套邮票之外(有专门的图案),或者使用边纸的有效信息,加不加字都不是主要问题。不论如何,两枚所谓的“加字张”都可以用于其图案所示的专题的有效素材。
    4.规则能不能灵活运用?
    有关专家所说的“改变性质”及“改变内容”,虽然来自于规则,但不是规则的本义(即“不再与主题有关”)。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完整地看待规则的相关规定,片面理解和生搬硬套,本来想遵守规则,却造成了背道而驰的结果。好象这些年来,有的专家依据规则中“裁剪出来的”一词,坚持认为“裁剪的明信片不能制作极限片”,把简单的问题搞得复杂化,结果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其实,规则不是绝对的教条,它是为集邮活动服务的,不是集邮活动为规则服务,那么我们又何必过于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呢?FIP规则的制订,本来考虑的主要是西方(或者说欧洲)的情况,其中所讲的邮品,绝大部分品种是欧洲早期的东西,几乎不包括当代的素材,对于东方(尤其是西方人称为“远东”的许多亚洲国家)的邮品几乎就没有什么针对性。果真按规则来衡量的话,清代驿站封不算邮品(至多是边缘品),但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立场上去分析,它们是非常难得的早期素材——这里是理解角度的问题;再如区票,国际集邮界对它的评价一直非常低,但现在以区票组成的邮集能够在国际邮展上获大奖了——这是认识方面的问题。西方人不了解不认可,我们还容易理解,不幸的是国内许多人连评审员也不敢承认它们,如果不是一批老集邮家(包括国外的集邮家)再三呼吁,中国的这些邮品可能至今还没有得到认可。可见事物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老外的认识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可以灵活理解和运用各项规则,实在没有必要战战兢兢,唯FIP规则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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