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资邮件与邮政规章
当前,由邮政部门规定的免、减资邮件有:
邮政公事邮件:各极邮政机构因公交寄的“邮政公事”邮件;用户寄给各极邮政机构或其负责人,对邮电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平信,封面注明“邮政公事”字样,免收资费。如作航空或挂号交寄,须照付全部邮资。
义务兵免费信件:现役义务兵从部队交寄的私人通信内容、不要求航空寄递的国内平信和明信片,免资寄递。每件信函以不超过20克为限。超过规定范围以及交寄其它各类邮件都必须按规定付足邮资。
特准免资邮件:现役军人阵亡或在职亡故,随军在前线对敌斗争中牺牲的政治工作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因公牺牲或在职亡故的人民警察其生前遗物免费寄递。
特准减资邮件:各机关、企业、团体、人民群众寄给沿海和国防前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慰问信,按总包的重量照信函资例,半费计收。
盲人读物免费邮件:按水陆路平常函件寄递的盲人读物免收资费,按挂号、保价或航空交寄则分别只收取挂号费、保价费或航空费。国际函件中所列盲人读物免费收寄,同时免收挂号费、回收费、查询费、撤回或更改收件人姓名地址申请费。航空寄递时照章收取航空费。
国际免费邮件:根据万国邮联有关规定,邮政公事官方函件,寄自或寄给战俘的函件、保价函件、包裹和邮政汇票免付邮资;对被拘禁的平民邮件也实行免费。除邮政公事邮件外,免费的国际邮件按航空交寄时,须交付航空费。
上述6类为国家邮政局规定的免资邮件。此外,还有1类:
地方免资邮件:某些地方邮政部门为庆祝国家节庆、纪念邮政或地方重大活动等,在所属地区范围、限定时间之内允许平常信函免费寄递。有的印制免资明信片、免资信封供公众使用。
邮政法规对邮政资费有着十分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任何地方邮政部门无权决定资费标准,更无权擅自减免资费。自1983年以来一些地方邮政部门自行决定免资,发行地方免资封片,对此,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对这种违规行为,三令五申明文禁止。1984年,邮政总局对福建龙海邮电局发行免资明信片提出批评。1996年又发出《关于重申不准任意减免邮政业务资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再次明示地方邮政部门不得越权减免邮资。各级邮政部门无疑应当遵守邮政法规,不得擅自决定邮资免费和发行免资封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