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将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同时,六区两县(市)将纳入新农保试点。预计到今年年底,哈尔滨市将有百万农民可从国家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全国计划在10年内普及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而哈尔滨市在继依兰县、呼兰区、巴彦县成为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今年纳入新农保试点将再添六区两县(市),新农保普及速度位居全国前列。6个纳入新农保试点主城区分别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纳入新农保试点的两个县(市)目前正在考察阶段。按国家新农保制度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的养老金支付。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直接出资,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发放的普惠式养老金,目前国家规定试点地区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地区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参加新农保。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应每年缴费一次,至60周岁止。
有关部门将按照农村居民所选择的参保缴费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定额补贴,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00元财政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