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镇东乡政府
“乡政府管我们村民借房照贷款,说好一年后就还,可十多年过去了也没还,这算是什么事儿?乡政府还讲不讲诚信?我死后这房子能不能留给儿子还不一定呢!”黑龙江省巴彦县镇东乡荣兴村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1998年末,当地乡政府以乡里贷款为由向他们借房产证,至今已经过了12年,村民们虽多次到乡里讨要,但房产证却始终要不回来。
26日,记者来到了黑龙江省巴彦县镇东乡荣兴村。村民石井福告诉记者,1998年11月份,荣兴村书记黄文生与原镇东乡经管站站长陈继贤等三、四人一起来到他家,称乡里要借房产证贷款,并承诺一年之后就会归还。“我们都是一个村的,碍于村书记的面子,又听说过乡领导也向其他村民借过房产证的事,我就把自家的房产证借出去了。”石井福说,如果知道这么多年都拿不回来房证,当初说啥也不会往外借的。
1999年,石井福向村书记讨要房产证时,意外发现房产证被抵押在乡信用社里。通过多方打听,石井福才知道,镇东乡政府共向周围5个村子的村民借了房产证,贷款金额达60余万。“乡政府贷出这钱干啥去了村民们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乡政府的还款计划,更不知道啥时候能还我们房产证。”
从1998年借出房产证至今这12年间,石井福多次找村书记黄文生及经管站站长陈继贤讨要房产证,往返乡政府也无数次了,但每次都被告知“再等等,马上就给你们发回去”等推脱话语。
面对记者的采访,石井福老泪纵横。“我今年67岁了,当年他们管我借房证的时候,我孙子刚刚出生,现在孙子都已经13岁了。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活着的时候把房产证要回来,要不这房子能不能留给儿子还不一定。如果再要不回来这个房产证,我死了都不能闭眼啊。”石井福说,当时乡领导在他们村一共借了10本房产证,只有1户村民后来通过其他渠道把证要了回去,其余9户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找。
镇东乡原兴利村孙洪亮屯村民王海荣告诉记者,1997年,屯大队书记王欣、大队会计董孝义及乡经管站站长陈继贤来到自己家,王欣以屯贷款要还钱为由向王海荣借房产证,并承诺一年后就会归还,于是王海荣及同村的其他6户居民将房产证一起借给了乡领导。时隔一年,王海荣和其他居民向屯书记讨要房产证时,却被告知证件已经抵押在了乡信用社。起初王海荣也没有在意,直到种地、养牛无法贷款时他才意识到房产证的重要性,这些年来王海荣曾多次找过乡及村领导,但乡领导始终以“等等”、“过了节马上给”等理由搪塞推脱。
“我们听说每个砖房能贷1万多元钱,所以当时乡领导借的都是新盖砖房的房产证。来的都是村里和乡里的领导,我们从来都没想过他们只借不还。现在就是担心如果当时的领导都不在了,都我们这房产证都没地方要去。”王海荣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荣兴村与原兴利村外,乡政府还向原永安村、原繁荣村及原镇东村村民借过房产证,共涉及60多户村民,贷款60余万。如今此事已经过去12年,镇东乡领导已经换了好几届,但房产证却始终没有还给村民。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镇东乡政府,但乡政府领导都不在。27日,镇东乡政府向东北网发来此事的情况说明。他们认为,村民要求将借出的房照退回去是合情合理的,但由于目前乡村经济薄弱,根本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取回用于抵押的房照十分困难。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户反映的问题,经乡党委、乡政府与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由乡政府出面,在最短的时间内协调县信用联社。乡政府和村委会的集体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用乡政府或村委会的集体房产抵换农户用于抵押的房照,从而彻底化解此类矛盾。积极协调各方面资金,用于化解债务,使农户房照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但针对“用村民的房产证贷款后,资金流向哪里”、“最短、最快解决此事的期限是多久”等问题,说明中并没有明确表述。(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