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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召开哈尔滨市工商局“红盾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东北网记者 顾硕摄
东北网4月20日讯 (记者 顾硕) 哈尔滨市工商局“红盾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20日召开,会上通报了2009“红盾护农”执法十大案例。
案例一:吉林云天化云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销售不合格产品案。2009年3月,吉林云天化云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道外区东化工路93号、96号的黑龙江先锋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哈尔滨市农资公司化工分公司两处院内租用场地用于销售自己生产的“英德利”牌复合肥,购进3914.5吨,销售3717.2吨,余197.3吨。道外工商分局依法对剩余的197.3吨进行封存,并对该产品进行抽检,经黑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道外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00,000.00元。
案例二:宾县居仁龙丰种子经销处销售假种子案。经营者魏某于2009年1月9日在吉林公主岭市购买10,000公斤“通育98”玉米种子。已销售700公斤,剩余9,300公斤。经吉林某高新技术发展公司举报,其“通育98”玉米种子假冒该公司“吉单198”玉米种子。经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检测鉴定,所谓“通育98”玉米种子实为假冒“吉单198”玉米种子,其行为已构成经营假种子的违法行为,宾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没收9,300公斤假玉米种子,罚款30,000.00元。
案例三:黑龙江省皇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黑龙江省皇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农药中,对部分农药擅自进行扩大使用范围宣传。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道外工商分局依据《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依法处以罚款50,000.00元。
案例四:杨某无照经营叶面肥案。道外区个人经营杨某从2008年12月起,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擅自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联胜村经营批发叶面肥,非法获利5,000.00元。道外工商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其处以罚没50,000.00元处罚。
案例五:张某商标侵权案。经营者张某于2009年2月购进先锋牌先玉335玉米种子400袋,售出340袋,余60袋送给亲属王某自用,经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商店已销售的先锋牌先玉335玉米种子外包装侵犯本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该种子不是本公司产品,鉴定结果经营者张某销售的先锋牌先玉335是假种子。经工商部门跟踪,将已销售的先锋牌先玉335玉米种子全部追回。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没收假种子340袋。罚款50,000.00元。
案例六:通河县泓禹种业有限公司生产包装假水稻种子案。该公司于2008年11月份,从祥顺乡抬头村农民安某手中收购水稻近1.5万公斤。并在2009年2月租用某公司仓库,开始对所收购的水稻进行筛选,并擅自用私制的印有黑龙江省农科隆种业有限公司的包装及种子标签进行了包装。共生产冒充黑龙江省农科隆种业有限公司的假水稻种子1175公斤。通河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种子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0.00元,并没收全部假水稻种子。
案例七:双城市东方红农机经销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2009年4月,该农机经销部销售潍坊泰山拖拉机厂生产的拖拉机“泰山—200型”、“泰山—240J型”、“泰山—240型”拖拉机,拖拉机前配重上直接铸上“泰山”字样,与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近似,经认定已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呼兰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罚款30,000.00元。
案例八:延寿县植物医院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延寿县植物医院于2008年7月份在哈尔滨农资市场东化工路96号一经销商处购进,彼尔姆俄罗斯品牌钾肥两种分别为25吨、96吨,延寿县工商局依法对其进行抽检,经黑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延寿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该植物医院处以罚款92,400.00元。
案例九:段某无照经营农机配件案。五常市个人经营者段某从2008年9月起,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五常市农机局西侧家属楼下经营农机配件,非法获利10,000.00元。五常市工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其处以罚没30,000.00元处罚。
案例十:五常市万事达农机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农用机械案。2009年2月,五常市万事达农机有限公司从绥化江川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购进IGZ-1-140灭茬整地机17台,五常市工商局依法对其进行抽检,经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五常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6,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