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百姓网2月24日讯 新晚报 记者23日从哈尔滨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为治理市区交通秩序,哈尔滨市提出的在市区部分街路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限摩令”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市区外(含呼兰区、阿城区)的摩托车将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通行。
据悉,按“限摩令”要求,本市市区外(含呼兰区、阿城区)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的街路上行驶。市区友谊路、哈药路、新阳路、北安街、工厂街、兴安街、霁虹街、地段街所围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新阳路(哈药路至康安路路段)、埃德蒙顿路、城乡路;宣化街、一曼街、霁虹桥、哈站广场、海关街、铁路街、安发街、教化街、文昌街、民生路、和平路、中山路、赣水路、红旗大街、长江路、南直路、黄河路所围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西大直街(教化街至学府路路段)、中山路(赣水路至公滨路路段)两大区域也将禁止摩托车通行(持市区内蓝牌照的小型轻便摩托车、残疾人代步摩托车、执行公务的特种摩托车除外)。
按要求,2011年2月28日前,专业从事送药、快递服务的摩托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喷涂统一标志或颜色后,从事送药、快递服务的,将不受禁行区域的限制。而摩托车驾驶人利用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将由市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区域今后还将逐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