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月31日专电 交了物业费却不能享受应有的服务,这是哈尔滨许多居民小区业主的共同感受。近日,哈尔滨市出现的一种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则有望改变以往业主在与物业公司对话时的弱势地位。
日前,经过多日的谈判,哈尔滨市康宁小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签署协议,物业公司交一万元“服务保证金”,由社区保管,一旦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可由业主委员会酌情扣钱,这一做法在当地居民中反响强烈。哈尔滨市房产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更好地保障了居民的利益,开创了哈尔滨市物业管理的先河。
据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建文社区书记汤萍介绍,2009年12月28日,因合同期满,管理康宁小区的物业公司于12月31日退出管理,由社区和业主代表暂管,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寻找新物业。经过反复协商,近日,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代表、社区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与该小区业主签署了正式接管协议。
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起初对社区和业主委员会代表的要求心存抵触,这么多年来还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可后来他们也想通了:既然自己有诚意为该小区提供服务,就不担心被扣钱,缴纳押金可以给企业施加压力和动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的服务质量。
业内人士表示,缴纳服务保证金的做法无疑为保护业主建立了一道屏障,可以更好地保证业主权益,最终推动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