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道里区河江街、属于享受热费补贴“七种人”之一的王女士打来咨询电话,由于其住房面积达不到45平方米,是否应将另一处住房面积合计计算。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答复:“七种人”享受热费补贴时,仅对其本人在哈市区内居住的一处住房给予补贴。
据了解,王女士家符合“七种人”条件,家中有两处住房,但使用面积均不足45平方米,她希望能将两处房产证合并到一起,享受4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热费补贴。市供热办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供热保障对象应是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住房承租人,享受补贴的房屋应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供热保障对象属离休人员的,其住房使用面积控制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其他供热保障对象住房使用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低于控制标准面积(含标准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控制标准面积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对其本人在哈市区内居住的一处住房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