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公开摇号仪式昨天在哈尔滨市6城区同时举行,共有1000户符合相关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号。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获悉,这些家庭在中号后一年内购房,可持相关凭证领取总额4万元的货币补贴,成为哈尔滨市自2006年实施该制度以来首次上调1万元补贴标准的受益者。
据介绍,为方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主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哈尔滨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经适房货币补贴制度。具备经适房申购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政府招标建设的“限价格、限面积”的经适房,也可申请货币补贴,在任意地区购买任意房源,可自主选择新房或二手房。新办法实施后,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中,申请货币补贴的占七成。每年哈尔滨市确定补贴发放户数,再通过公开摇号从申领家庭中选出。整个摇号过程采取计算机随机摇号,过程全面公开,并由监察部门、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按规定,中号家庭一年内购房,可凭相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最初补贴标准为每户3万元,该办法施行至今,全市已累计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2.9万余户。3年来,累计发放货币补贴资金1.42亿元,为4732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哈尔滨市根据货币补贴标准、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考虑到2006年以来哈尔滨市商品住宅价格增长等因素,首次上调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户补贴3万元调整为每户补贴4万元。此次公开摇号摇出的1000户中号家庭购房后,即可按新标准领取。
在道里区公开摇号仪式上,从申领家庭中选出的市民代表通过计算机随机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