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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百姓网讯 10月18日讯 延吉市公安局10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轰动延吉市的“9·30”帽儿山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结果。
2009年10月15日13时许,经过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历时半个月的奋力攻坚,在所有指挥员、战斗员共同努力下,“9·30”特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男、汉族、1968年生、黑龙江人)成功抓获。至此,发生在延吉市帽儿山的“9·30”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2009年9月30日16时20分许,在延吉市帽儿山民俗村泉眼西方1公里处道边树林内,被害人张某被人用刀捅伤后被抢走一部手机、一对金耳钉及500元现金。接到报警后,延吉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将被被害人张某送往医院抢救,当日17时40分许,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生前留下一句话“被一个脸上有疤的汉族男子抢了”。
此案发生后,延吉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破,并成立了由金京日局长任总指挥、市公安局金虎哲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的侦破“9·30”特大抢劫杀人案件指挥部。
此案的发生正值国庆节前夕,又发生在帽儿山上景区,引起了市民关注。自“9·30”案件发生以来,全体参战人员放弃了“十一”假期休息,坚守岗位,连续作战,坚持不断的开展侦查工作,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渐深入和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源源不断地汇集上来。
10月15日,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暂住在延吉市河南街火车站附近铁路小区里一名男子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似,专案组马上对其进行抓捕行动。12时许,警方将延吉市河南街火车站附近的铁路小区嫌疑人居住地四周围住,迅速进入室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大量来历不明的多部手机、金戒指、金耳环等赃物以及作案时使用的尖刀和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2001年4月,因盗窃被木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2年6月在木兰县看守所逃脱后被抓加刑三年;2005年10月份,因抢劫被哈尔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4月刑满释放,在哈尔滨刑满释放后,于2008年5月来延吉市后无固定住处,无任何经济来源,以盗窃、抢劫所得来的财务维持生活。来延吉后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延吉市的李某(女、汉族、41岁)并与其同居在李某住处。在与李某相处期间,伙同李某盗窃2起。与李某分手后,又结实了杨某(女、汉族、41岁、松原人),至今与杨某同居在延吉市河南街铁路小区内。在与杨某相处期间,赵某谎称自己在工地打工,而且每次抢来的财务以单位发工资的名义交给了杨某。先后共给杨某一万余元的现金和多种黄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
经审查。赵某交代了自己于2009年9月30日16时20分许,在延吉市帽儿山民俗村泉眼西方1公里处道边树林内,犯罪嫌疑人赵某将被害人张某用刀捅伤后抢走张某一部手机、一对金耳钉以及5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今年8月至9月,抢劫作案6起、敲诈作案6起、盗窃9起。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犯罪嫌疑人赵某和李某已被延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