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出狱2个月专门“蹲坑”居民楼 连抢单身女性12起
一名被关押8年的惯犯刚刚获释却不思悔改,重新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日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南岗区法院法官介绍,2000年,胡某因抢劫罪被道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去年2月,胡某被提前释放。然而胡某不思悔改,出狱两个月后,便开始在傍晚及夜间“蹲坑”守候在单元门前,对独自回家的女性实施抢劫。至去年6月被警方抓获时,胡某已连续抢劫12次。
法院认为,胡某刑满释放后又故意犯罪,应从重处罚。据此,南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