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安部门表示 群租房主须承担法律责任
连日来,读者纷纷致电“整治居民楼群租房行动”热线反映:与群租房各种隐患密切相关的房主们,要么听而不闻,要么避而不见,更多的索性躲起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对于这种“租而不管”的房主,一旦住户在房内有违法行为,房主也要承担相关责任,严重的甚至要予以拘留。
30平方米房月入两千
连日来,记者暗访发现,群租房的暴利收入确实让人惊讶。仅以30平方米左右的多层群租房为例,一般房主要“安排”约10个“摞床”。按照房主上铺月收100元,下铺月收120元的标准,这种小米数的群租房如果“满员”,房主每个月能拿到2200元,由于群租房内不允许做饭,没有洗衣机等家电,最多配备1台小电视,房主每个月只需拿出不足200元的水电费,其余2000元都是净赚的。此面积租给一家住户,一般仅四五百元,最繁华的地区也高不过七八百元。正是群租房的高额利润,令房主们打起政策与监管的“擦边球”。
房客违法房主要负责
“群租房管理,第一道关是房主。”昨天,道里区东风街36号2单元一位居民说,“群租房发生问题,房主应负连带责任。”这位居民向记者讲,晚上,进出男女肆无忌惮地在该楼道里“亲热”,让居民不敢直视。有一次,居民遇见大夫上门静点,不经意间得知,原来是到群租房里治性病。群租房里一位洁身自好的女孩得悉后立即搬出。邻居们向房主反映这些,房主不但不管,还埋怨邻居吓跑了自己的房客。
对于这种“租而不管”的群租房房主,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一旦住户在房内有违法行为,房主也要承担相关责任,违法情节严重的,可对房主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