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情况下邮票作废

发布:2011-11-1 12:36:37  来源:哈尔滨百姓网-收集整理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北京国际邮电局陶先生:如果邮局在处理或收寄邮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就视为用户未付邮资,需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一、已经盖销或划销的邮票。

    二、已通告停止使用的邮票。

    三、拼补、污染、残缺或变色等难以辩认真伪的邮票。

    四、从邮资信封或明信片以及各种印刷品上剪下的邮票图案。

    五、邮票正面涂抹胶水、浆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邮票盖销的。

    六、外国邮票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票(由船方代表交给港口邮局的在公海上收寄的函件除外)

    七、畸形邮票。

    八、非当日的邮资机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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