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亿人在网络游戏世界中消费,我国每年有几十亿虚拟货币交易,当游戏中的“宝石”真能换成几十万元的人民币时,现实中的“贼”瞄准了虚拟世界,行骗、欺诈、纠纷等一样不少地接踵而至。昨天,工商、专家、消协等各方人士聚集一堂,研讨“网游”维权。记者获悉,北京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即将投入使用,“网络工商”能全程监控交易过程,届时虚拟的消费环境也会有实实在在的证据留存。
处理网络投诉最麻烦
石景山工商分局从2008年开始,对受理的网络游戏投诉进行跟踪分析,发现投诉类型主要表现为:游戏玩家被游戏供应商封账号、设备丢失、不能正常上网游戏、不退已经缴纳的游戏费、账号被盗用等导致消费者损失。该局副局长高德友告诉记者,游戏物品被盗投诉处理最麻烦。“游戏玩家将获得的精良装备在现实生活中高价出售,并成为赖以谋生的手段,比如某网络游戏中八九级的宝石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普通的宝石也要上千元,一旦物品丢失,对玩家的打击非常大。”
今后可调取交易记录
“保护虚拟财产是未来网络安全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目前工商部门已经着手开发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将“网络工商”深入到虚拟交易中维权执法。据石景山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屈向东介绍,平台设在各个工商分局,将与网络运营商端口对接,交易纠纷发生时,工商部门能调取交易全程记录,在解决取证难的同时,也能相对准确地判定当事人责任。
游戏平台与公安联网
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文化部制定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于今年7月1日和8月1日实施,两部规章中都明确提出“实名制”。特别是后者,还增加了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网游企业应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信息等。
“《办法》实施后,对于实名制的落实和未成年人保护,网游运营商不能再推卸责任。”高德友明确表示,根据谁获利、谁尽责的原则,运营商应督促游戏参与者实名注册。记者从游戏运营商方面了解到,多个游戏平台已经与公安部联网,玩家上线注册即可实时查询身份。
■专家建言
网络交易进消保体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造成工商部门在调解网络游戏消费争议时无法可依。网络游戏玩家是否属于消费者,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有明确的界定。与会专家纷纷建议在修改“消法”时,将网络交易也纳入消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