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百姓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14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草案)》(简称《办法》),今后凡符合规定的中外人士可被授予哈市荣誉市民称号,同时在哈享受各种优惠待遇。
《办法》规定,凡是符合为发展哈市经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为促进本市对外交往、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促成国内外友好城市关系、提升本市知名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对哈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定、推动城乡发展、技术进步、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议,经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为哈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为本市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投产后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等条件之一的中外人士,可授予其荣誉市民称号。
被授予哈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中外人士,可在哈市享受优惠待遇:哈市举行重大庆典等活动,举办单位可以邀请荣誉市民参加,并承担参加活动的费用;在口岸享受贵宾礼遇;在哈市停留期间,享受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食宿、交通、医疗等方面的便利和服务;荣誉市民子女来本市就读,在其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等方面可给予一定照顾等。而当荣誉市民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有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予以撤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