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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唯分数论”时代陨落?
“在今年省招考院发布的我省高考录取29条退档理由中,第24条明确规定考生‘综合素质低’,院校可以将考生作退档处理。临沂师范学院将12名综合素质低的考生退档,表明这一规定已从政策层面落实到实际录取操作中。”我市招生部门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市教科院高中组负责人张逢臣表示,这一事件对考生和家长既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导向。“考生和家长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就是只闷头读书就能考上大学的时代已经逐步远离。家长应该鼓励孩子在高中时代更多地接触社会,更全面地提升自身素养,而不是天天以分数衡量孩子。”张逢臣说,作为新课改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对今后的招考改革,也是一个导向。
家长考生:评价如何公平公正?
对于来年就要参加考高三学生来讲,临沂师范学院的做法无疑让学生们意识到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以前没把这个当回事,没想到会真的在录取中起作用。”烟台一中一位高三考生对记者说。
“现在每个高中生都会对应一份电子档案。学生每个学期的表现,会在学期末汇入电子档案中,形成高考录取依据。”该校政教处主任蔡瑶先告诉记者,省里已经转门出台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础素养评价方案(试行)》,规定了高中生基础素养评价的内容、实施原则等。但评价的结果只是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具体的量化标准并没有做出规定。记者在相关文件中看到,“学生互评”环节只是写明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的初定评定等级和评语均由班主任来完成。
对此,有不少家长和学生存在质疑。“没有量化标准,又由班主任主观评定,恐怕很难确保公平。”一位学生家长提出,况且现在的素质评价基本是各高中根据省里文件再制定出一套本校的评价标准,这种不一致性,也给参加全省录取竞争的高考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因素。
驻烟高校:呼吁出台操作标准
尽管今年我省只在部分高校进行试点,但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录取中作用的强化已是大势所趋。对此,部分驻烟高校招生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的评价,需要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的标准来运作。
烟台大学招生办负责人杨乃军告诉记者,今年山东只是在少数院校试点录取时参考素质评价,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参照比例。“烟台大学今年录取基本是以分数为主,遇到分数相同的考生,才会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单科成绩。”
鲁东大学招办负责人冷志强也表示,鲁大今年录取仍然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列入,对高校选拨人才很有利。但作为高校感到困惑的,是如何提高这一做法的可操作性。比如如何确保考生档案的真实性?到底怎么样的学生才算是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这些判断都应该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冷志强说。
背景新闻
在今年高考招生中,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据悉,这是山东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依据以来,首次出现投档高分考生被退档的情况。
为强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山东省今年在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本科院校部分专业开展试点,省招考部门按照1∶1.2的比例投档,在这一范围内,由大学教授组成的高校专家录取组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然后提出录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