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今年培训5000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创业能力
近日,哈市出台了《关于在哈市毕业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展开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在两年内培养1.3万名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中,2009年计划培训5000人。
按照《通知》要求,哈市将结合支柱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和哈市大中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及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开展以数控加工为主的机械加工职业技能培训;以计算机及设计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外包服务为主的ITO服务业和BPO服务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的培训。其中,机械加工、计算机及设计和外包服务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实际操作训练为主,强化实际动手能力训练,将使哈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四级操作水平。创业培训一方面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树立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知识、提供创业基本能力;另一方面提供开业指导,通过创业指导委员会提供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树立创业信心和理念。
据悉,按计划第一批哈市将在2009年培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5000人;第二批将在2010年培训8000人。培训对象包括:2005年后从哈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现没有就业,户籍在哈市并登记失业,有就业和创业意愿的离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将于2009年和2010年从哈市大中专院校毕业,有在哈市就业和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将于2009年毕业的,第一批参加培训;将于2010年毕业的,第二批参加培训。)
2005年后毕业的,户籍在哈市并已经登记失业,有就业和创业意愿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2009年或2010年当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根据自己的培训意愿到相应的培训机构(见下表)报名并参加培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接受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技能培训后,有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要求的,理论知识考试可以免试,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可颁发四级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