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日召开
11月28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27日召开。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15日至19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申立国、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电力设施与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我省装备制造业新型工业化进程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08年省本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制定工作的意见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筹备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