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也起源于人体
寻根究底,书法的基本技法、形式元素与基本观念都来于绘画。没有绘画就没有书法,而且在绘画观念的影响下,书法自身就成为一种抽象人物画。不过为了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后来书法形成了相对封闭的技法与观念体系。不过它仍时时受到来自绘画的影响。
这种相对封闭的技法与观念体系,是汉字与绘画双重挤压的产物。正如卢辅圣先生所说,书法生存在汉字与画夹缝中[ii]。书法由“象”转向“神采”的表现,既是来自绘画的启发,同时也是绘画挤压的产物,对神采的表现使书法走向了抽象(当然也可以说它是形象的,因为神采是生命形象的一部分)。在这里绘画的“以形写神”仍然是书法的支点,不过它不需要一般意义上的形象作为中介,而是形式直接表现为神采(指向心理)。可以说书法成为一种抽象人物画是绘画启发与挤压的双重产物。
书法与绘画相比,二者在表现形态上差异非常大,但如前所述,其基本观念来自于人物画,创作上以人体为依据,以人的神采表现为目标。正是因为接受了顾恺之“以形写神”观念,书法由外在自然的表现而逐渐向人的表现靠拢,由人的外在筋骨血肉的表现而转向精神的表现为主。而汉字的抽象性也使她更适合于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将书法视为抽象人物画,也就不难理解书法由“骨、肉、血”转向气、神的表现,此“神”后来成为心相、人品、学识、学养的代名词。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宋代文人画兴起后,人物画逐渐走向了衰落,书法作为一种人物画部分地分担了人物画的功能。
对于书法而言,绘画是一把双刃剑:绘画丰富了书法的形式美,另一方面,来自于人物画的“以形写神”的观念,在书法中愈演愈烈,又抑制了书法对绘画造型的依赖,尤其是对自然的依赖,从而将书法的目光更多转向人类自身,宋代书法的人物画意识成熟以后,书家取象的目标便主要集中于人自身。
书法始终没有摆脱绘画的影响,而且自身就是一种抽象人物画或特殊的抽象人物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