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简(含邮资邮简)是邮政的一种传统业务,《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明确认定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为有效邮资凭证。长期以来,由于宣传不够,业务使用的少、处于停办状态。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企业用户要求使用邮简制作广告作商业信函交寄的逐渐增多,一般用户也认为使用邮简书写信函较为方便。为了适应用户的用邮需要,邮政部门从1995年起又恢复了国内邮简业务。这次新《规则》将邮简作为函件的一个业务种类,将有利于该业务的发展。 邮简是信封和信纸连在一起,折叠后将各边封合,形成信封状,按信函交寄的一种函件业务种类。邮简分带邮资的和不带邮资的两种形式。邮资邮简由国家邮政局统一印制发行,不带邮资的邮简一般邮局均可印制发行。其他机关、企业、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制作邮筒,在征得所在省邮政局批准后,也可按照通信行业标准(YD/T955-1998《邮简》)规定的规格标准自行仿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