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邮票视为无效

发布:2011-11-1 12:37:03  来源:哈尔滨百姓网-收集整理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有七种邮票(或图案)贴在邮件上,视为无效:
  1.经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的邮票。

  2.已经盖销或划销的邮票。

  3.污染、残缺、退色或变色,难以辨别真伪的邮票。

  4.在邮票表面涂抹胶水、浆糊、粘贴透明胶带或剪贴拼补、伪造的邮票。

  5.外国邮票及港、澳、台邮票。

  6.邮资邮简、邮资信封或邮资明信片上剪下的邮票图案。

  7.畸形邮票(如倒印、折痕、漏齿、复齿等)。

  以上使用第四种不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的信件,不予发寄,通知寄件人限期撤回,并处以应付邮资10倍的罚款,所罚款上缴国库。无法通知寄件人或逾期不办理撤回手续,保管期满作为无着邮件处理。

相关文章

哈尔滨百姓网推广链接[一]
哈尔滨百姓网推广链接[二]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用户帮助 | 用户注册 | 留言反馈 | 网站建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Reserved 2008-2009 0451bx.cn 哈尔滨百姓网 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1926号  我要啦免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