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是作为邮票或税票使用
笔者接到过不少集邮者的来信要求解答如何区别邮票和税票。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例如有些邮刊编辑和世界邮票目录编辑所说的:“凡是邮票目录上未收录的几乎都是税票或其它签条”。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自从世界各国和地区发行邮票和税票以来,多数情况下是邮票和税票严格区分的,例如英国的黑便士、蓝便士和红便士邮票,其上明确的印明是“POSTAGE”(邮资),即是在邮件上贴用的邮票。而从1883年8月1日起,有些英国普通邮票上印明“POSTAGE/REVENUE”(邮资/税金),即邮税两用票,集邮家作为邮票收藏时,其旧票应选择是销邮戳的。两税戳通常是蓝色、绿色、红色、紫色或其它颜色,以及戳上文字是商店、工矿、戏院、车站等非邮政机构的名称。应该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盖销邮戳的票品价格往往比盖销税戳的为高,因此有人就将盖税戳洗去再盖销邮戳。因为黑色税戳很难洗去,就将之描成邮戳试样,例如19世纪英国50-60年代的女皇像绿色1先令邮票曾较多的使用在单据上,盖销有圆形日戳,但底部有“PAID ALL”字样,就有人将之修改成“POSTAGE”冒充邮戳,其实只要细心察看,就可发现修改的痕迹,而且英国早期邮戳上并未植有“POSTAGE”字样的例子。
另一种是税票当作邮票使用,这是邮局缺乏邮票时的应急办法。例如香港在1938年1月份因邮政署库存5分邮票告缺,就通知各邮局特许在1月11日至20日用绿色“印捐”票代邮票使用。因此盖有这10天期间邮政日戳的绿色5分税票可以作为邮票收集,在此期限以外的乃是税票。
日本通常将邮票和税票分为两类,互不通用。但有时邮票可作为电报单据上的税费使用。例如1876年起发行的小判邮票,作为电信使用时盖有小型双线圆形电信戳。而1899开始发行的菊花图邮票,盖销与邮戳相似但底部为3颗五角星。这里介绍一张英文印刷的20世纪初期的日本东京某电报局收据,时间为1908年5月26日,由东京中国驻日本公使馆发往中国沈阳总督府收。正面贴有日本菊花邮票红色3钱一枚,盖销了底部有3颗五角星的电信戳。背面用日文注明电报费24日元又30钱。当时驻日公使为胡惟德,而东三省总督为徐世昌,徐工昌清代末期担任过邮传部尚书,民国初年曾任北洋政府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