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近代大事记

发布:2011-11-1 12:27:42  来源:哈尔滨百姓网-收集整理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公元1896年3月20日,光绪皇帝正式批准开办大清邮政,并委令英国人赫德为总邮政司,实际仍由海关管理。

    公元1897年2月20日,大清邮政正式开始营业。

    1911年5月,大清邮传部从海关接收邮政,并在部内设立邮政总局,管辖全国各地邮局。

    1912年,将大清邮政改为中华邮政。

    1919年7月,中华邮政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并成立邮政储金总局。

    1928年6月,国民政府撤销北京邮政总局,由南京邮政总局统辖全国邮政。

    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成立。

    1932年成立了中华苏维埃邮政总局,统一了中央苏区内的邮政。

    194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成立。

    1949年12月,邮电部召开全国邮政会议,决定我国邮政定名为“中国人民邮政”。

    1949年12月27日,经中央邮政经济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成立邮政总局。

    1952年,邮电部提出“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

    1970年1月1日,邮电部撤销,邮政与铁道、交通合并成立交通部。

    1973年6月1日,邮电部恢复,邮政与电信重新合并。

    1994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邮电部机构改革方案,邮政总局从机关行政序列中分离出来,在专业核算基础上成为企业局,负责全国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网络运行和干线建设工作。

    1995年10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邮政总局注册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此,邮政总局已具有法人资格。其企业名称为“中国邮电邮政总局”,简称“中国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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